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须知
2026-01-04 16: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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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我校开通的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4.家庭情况: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外省的其他非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报到后需将纸质回执单交给所在的院系统一盖章后自己从申请贷款的系统上传报到回执。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入学办理网上缴费时选择绿色通道申请,输入贷款相关信息后可以缓交学费等费用,并优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知新楼202,咨询电话:0531-89701550